关于毕业证遗失办理学历证明书的说明
日期:2019-05-13 00:00:00  发布人:教务处  浏览量:1419

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规定,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,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,不能补发证书。学历证明书内容与原证书基本相同,贴本人免冠照片,盖毕业学校印章并有编号。学历证明书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    证书丢失后,首先填写补办申请书,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教务处补办手续,教务处对情况核准后,即可补发学历证明书。

大专毕业证。

大专毕业证遗失需办理学历证明书的学生,需准备以下资料:

①两寸蓝底证件照,毕业两年以内的学生可直接使用学信网上的毕业照。毕业两年以上的学生需准备纸质版的同时带上相片的电子档(相片的电子档大小控制在50KB以内),或将电子档发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的邮箱(592464349@qq.com);

②补办申请书(见附件1);

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如不是本人办理,办理人需出具委托书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三、办理地点:

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409室。

电话:07315202520

附件1:补办申请书格式

附件2: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

补办申请书格式.docx
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.docx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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